日前,长沙市芙蓉区公示2月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情况。其中,分配房源总套数为2087套,已安置房源套数为2032套,现空置房源55套。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鄱阳小区、麓谷锦和小区、粟塘小区、凤凰佳园小区等共计10个小区。
另外,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也公布了2月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信息显示,岳麓区合计分配管理公共租赁住房56套。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
那么,在长沙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回复网友提问时指出,本市户籍想在长沙申请公租房,需符合三个条件。
户口: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落户前为非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本市城区居住证满2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2年;
收入: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住房:本人及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
另外,外来务工人员想在长沙申请公租房,需满足5个条件:
分别为持有本市居住证;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一年,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还需要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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